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里区停车场PPP项目包(第一期)PPP项目已由我单位中标,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了加快该项目整体工程建设进度,现就康乐第二小学改扩建艺体楼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工程所需施工合作队伍(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特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2招标内容 主要工程项目及内容包括康乐第二小学改扩建艺体楼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工程施工工作(具体细目见“康乐第二小学改扩建艺体楼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项目:本合同范围内结构物主要包括发包人提供的康乐第二小学改扩建艺体楼项目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中关于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工程的全部内容。 2.3工程概况 2.3.1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3层公共停车库,地上拟建物主要由1栋3层艺体楼组成,包含地面管理用房、连廊、大门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与凯兴路交叉口西南侧康乐第二小学体育场,场地原始地貌主要为冲洪积地貌单元,场地现状为篮球场、足球场、学校内部道路和绿化,地面标高为27.28~29.54m,地势较为平坦、开阔,无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等不良地质作用。 2.3.2基坑特征 基坑开挖深度5.75m~14.9m,基坑周长约415.69m,基坑面积约6258.35㎡。 主体结构基坑长度方向约115.5m,宽度方向约39.2m~62.2m,局部突出约45.85m*5.95m,基坑深度约13.8m~14.9m;4-4附属出入口基坑长度约33m,宽度6.15m,基坑深度约0~5.75m;7-7附属基坑长度约32.4m,宽度约9.15m,基坑深度约7.25m。其他地面附属设施基坑开挖深度均在3m以内。 2.3.3周边环境 拟建场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与凯兴路交叉口西南侧,拟建场地南侧现存4层普通教学楼(框架结构)、5层艺术楼(框架结构),基础形式均为桩基础,其中教学楼距离基坑内边线最近,约4.639m。北侧红线外为兴隆路。西侧现存康泰里建筑群(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该建筑群主楼最近处距离基坑内边线约10m,东侧为现存塑胶跑道。基坑边距离红线最近处为1.9m。规划地铁8号线隧道区间下穿本基坑,坑底距离隧道区间顶部约2.77m~6.13m。 场地内分布绿化给水、污水、供电、光纤等地下管线以及多条路灯电线,基坑开挖范围内的管线均进行迁改和探挖。场地北侧红线外兴隆路人行道上分布有光纤、供电等地下管线。场地南侧教学楼附近分布污水、光纤等管线。场地西侧塑胶跑道内存在路灯。若在线路保护区内施工,应征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前应重新复核管道管线等具体位置,无误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搜集场区及周边地下埋设物资料,施工中应仔细观察分辨,避免损坏未有标识的地下埋设管网。 2.3.4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 (1)工程地质 根据本次勘察地质资料,场地在钻孔揭露深度范围内所分布的地层主要为近代人工填土层(Qml)、淤积层(Ql)、冲洪积层(Q4al+pl)和残积层(Qel)及风化层(γ52(3)c)及辉绿岩岩脉(β)组成,具体地层为:杂填土①1、素填土①2、淤泥质土②、粉质黏土③、残积砂质黏性土④、辉绿岩残积黏性土④1、全风化花岗岩⑤、全风化辉绿岩⑤1、散体状强风化花岗岩⑥1、散体状强风化辉绿岩⑥11、碎裂状强风化花岗岩⑥2、碎裂状强风化辉绿岩⑥22、中风化花岗岩⑦。受古地理环境影响和内外地质营力的影响作用,其力学性质、地层厚度和埋藏分布等在横向、纵向上变化较大。地质剖面图如下(具体地质情况详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本招标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地质的描述仅供参考,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经验充分考虑投标报价,投标人中标后综合单价均不予以调整。 2.4工期要求 工期:90天(未包含基底抗浮锚杆施工等待时间,根据排工期情况确定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服从招标人的工期调整,不能因工期调整向招标人提出调价或索赔。 进度指标要求:土方开挖及支撑,1000m3/天(4台挖掘机,40辆渣土车)。 2.5施工用水、用电、燃油安排 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承担,生活用水费、电费均由投标人承担,水源、燃油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电招标人仅提供至二级配电箱(投标人提供三级配电箱使用计划,单价(不含税)暂按四路临电箱1200元/个,六路临电箱1500元/个,八路临电箱1900元/个由招标人负责购买,按投标人所报使用计划配发给投标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考虑在综合报价中),二级配电箱以下的配电柜、电缆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运维并承担费用。电力线路顺接必须符合《临电规范》及《中铁隧道路桥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2.6临时设施及场地安排 临时施工现场住宿,餐费及生活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其它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临时设施的布置必须按照招标人的方案统一进行。 2.7材料、设备供应: 2.7.1招标人提供: a、材料:无 b、机具设备:无。 c、安全及劳保用品由招标人统一购买,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按采购价加3%采管费从验工计价中扣除。 2.6.2投标人提供: a、材料:施工过程中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由投标人承担,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出场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交招标人备案。 b、机具设备:施工过程中除招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外施工所需的其他所有机械设备,所有机具设备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车辆证件及保险齐全,可合法在省道及县道上行驶,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八成新及以上,并提供合格证、操作证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检验报告等相应证件。 c、其他:除招标人提供外的所有劳保用品(需符合规范要求)。 2.6.3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工、材料(含油料)、机械、运距调整等任何原因引起的涨价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一经中标,将视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有预见各种风险的能力,综合单价均不予以调整,此涨价的风险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价。 2.7人员、设备进出场 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