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基地8平方公里地质勘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FLZB-2022-166-FW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基地8平方公里地质勘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基地8平方公里地质勘察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生活服务基地8平方公里提供地质勘察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地质勘察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具有承担此工程勘察的能力;
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6、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能力;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994-6738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1421
联系方式:18699479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努尔加孜
电 话:1869947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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