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WL2025ZBDL013
项目名称:沧海路东侧公交首末站及河道绿带工程(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17719
最高限价(元):517719
标项一:
标项名称:沧海路东侧公交首末站及河道绿带工程(勘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17719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沧海路东侧公交首末站及河道绿带工程(勘察),具体采购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本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需)现场递交地点为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在线询问及在线质疑操作方式
2.1.1在线询问
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对该项目进行在线询问及查看询问答复,访问路径如下: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2.1.2在线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在线质疑(需在线签章)并查看质疑答复,访问路径如下:
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2 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3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邮寄形式的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现场提交形式的以招标(代理)人的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一)现场递交方式,请供应商安排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至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二)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宁波万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幢10楼),联系人:孙工,联系方式:19817124816。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377278216@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
2.4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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