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交投·和顺江畔项目D-11-3地块标识牌工程 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 三 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7.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删除一般纳税人的要求 | (二) 承包人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 采购 人(项目法人)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发票。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合法有效,不得虚开、代开,承包人应对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删除 |
1 | 第三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3.报价人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修改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 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地质(岩土工程)勘察相关资质。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 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1 | 二、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 二)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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