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4-19-01-930261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都湖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都湖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名称 | 花都湖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湖流域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河湖滨带水生态修复工程:拟在花都湖左右两岸内开展河湖滨带水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面积30.24万平方米。包括河湖生态缓冲带、旁路人工湿地等工程,污水处理回用量约为3000吨/日。(2)水生动植物修复工程:拟在铜鼓坑、铁山河(含社公坑)、白云机场排渠及邝家庄支渠等部分河湖段,修复水生动植物面积约为13.68万平方米。(3)小微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拟在新街河支渠等部分河段开展小微水体生态修复,修复长度共2.52千米。新街河堤防等级为3级,铁山河堤防等级为4级,铜鼓坑堤防等级为5级。 | ||
招标内容 | (1)勘察部分: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大纲),进行测绘(含工程测量以及根据项目需要开展的用地现状地形图测绘、水下测量等)、地质岩土勘察钻探、取样、试验分析和检测等勘察作业;(2)设计部分: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勘察设计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配合施工图设计以及根据项目需要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和防洪评价专章。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暂定65日历天;勘察工期:自发包人下达任务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地形测量报告、土工试验报告(需加盖CMA章)、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等。设计工期: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经技术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及招标设计成果。其他设计成果按发包人通知要求提交。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30.00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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