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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市政道路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2-11-14
安新县市政道路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市政道路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行审投字[202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安新县市政道路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勘察设计。2.1.2建设地点:安新县中心城区。2.1.3建设规模:正义路西延:高速引线至永安大街,长度530米,宽度28米。同时实施沿线综合管廊,长度同道路全长530米,采用四舱结构;翠微路:正义路至滨河路,长度1200米,宽度18米。同时实施沿线综合管廊,长度同道路全长1200米,采用四舱结构;溵家淀大道:旅游路至正义路,长度1396米,宽度28米。同时实施沿线综合管廊,长度为1396米,采用四舱结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范围内道路、桥梁、综合管廊、雨污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2.1.5主要成果提交时间节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和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审批;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2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设计伴随服务从施工前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2.1.6质量标准: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并符合发包人要求且通过有关部门批复。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含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管线物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的全部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配合评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图审、设计人员现场驻场等后续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限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及相关的服务等。2.3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有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③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④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造价负责人不得兼任;

3.1.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①近五年(从2017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牵头承担过1个总投资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勘察工作;②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牵头承担过1个总投资4亿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工作。注:若同一合同业绩中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满足本项目业绩最低要求。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4 09:002022-11-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新县昌盛路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邮编:071600邮编:071000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康玉林、尹志鹏、张明志
电话:0312-5352398电话:0312-506157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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