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域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碑店市域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发改复字【2023】23号、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招标核【202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1、高碑店市客运中心立体停车楼,包含新建立体停车楼占地面积459.04平方米,建筑高度25.53米,建筑体积11718.27立方米,外表面积装修3535.95平方米;安装机械式停车设备10组,共200个停车位以及配套机电设备等。2、槐平地下停车场建设,包含地下建设停车场面积31850.88平方米、新建充电桩240个以及智慧停车及监控系统与配套基础设施等。3、公共停车场智能化设施安装,主要包含高碑店市区内新建停车场、现有停车场智能化设施安装、新增车位划线、智慧停车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停车位648个,其中192个充电桩车位;机动车位划线6900个,非机动车位划线1673个等。2.1.2.建设地址:高碑店市城区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4.服务期限:(1)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后期服务至竣工验收止,满足招标人要求。(2)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后续配合服务至竣工验收止,满足招标人要求。2.1.5.质量标准:(1)勘察: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满足设计阶段深度要求。(2)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2.1.6.项目投资:496.5万元。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和相关的服务。勘察: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所有工作,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后期服务等。设计: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的能力;(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6 09:00至2023-06-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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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高碑店市世纪大街华贸广场10 层 | 地址: | 保定市复兴中路3100号华科物业楼320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振国 | 联系人: | 李红彬 |
电话: | 0312-6391157 | 电话: | 0312-333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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