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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 2024-02-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十四五规划》桂政发〔202126 号《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十四五规划》桂政发〔20212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2.1.1招标编号:20240112105520 2.1.2工程名称: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 2.1.3工程地址:项目位于新规划的防城港企沙南港区。 2.1.4建设规模:初步方案拟新建130万吨级以上散货泊位及配套堆场,65000吨级转水泊位。
2.2
招标范围: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具体内容如下:(1)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报告),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2)工可阶段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3)工可阶段的数学模型试验;(4)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含评估报告)报告、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以上报告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
2.3
勘察设计周期:(1)接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次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成果。 (2)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审查稿,按照最终审查意见10个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根据相关主管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 7 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并提交报批稿。 (3)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规划选址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通航条件影响论证评估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送审或备案稿;根据相关主管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报批稿或备案稿;每个专题报告取得批复或通过备案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各对应的最终专题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3)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的专业、服务范围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项目咨询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12016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5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码头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提供合同和主管部门有关批复文件,业绩的建设规模及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主管部门有关批复文件为准。 (22016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或航道工程(含锚地)的岩土勘察,提供合同和主管部门有关批复文件(或勘察成果验收专家组意见或勘察成果审查会议纪要),业绩的建设规模及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主管部门有关批复文件或勘察成果验收专家组意见或勘察成果审查会议纪要为准。
3.3
人员配备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为水运)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含)职称(职称证书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等港口工程类),至少担任过1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设计(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2)工可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为水运)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等港口工程类),至少担任过1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3)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含)职称,至少担任过1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或航道工程(含锚地)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勘察分项负责人; (4)工程测量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含)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或航道工程(含锚地)项目测量分项负责人。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誉要求的条件。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考核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
3.5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②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27 0000 时至202437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xggzy.gxzf.gov.cn)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3709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
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gxygcg.ejy365.com/)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https://zc.bbwport.com/default/foreground/index.do)上发布。

7.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邮箱:moyanyu@bbwport.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1306

联系人:

赖工

联系人:

唐工

电话:

0771-8058098

电话:

0771-5598400

电子邮箱:

gxjhtang@163.com

电子邮箱:

gxjhtang@163.com

日期: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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