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21631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12个市地下水环境)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连市、鞍山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甘井子区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348,000(元)
评审总得分:93.33(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凌河区锦州市凌河区文昌里1号
中标(成交)金额:416,000(元)
评审总得分:90.82(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阜新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细河区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29-30号
中标(成交)金额:153,000(元)
评审总得分:90.17(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抚顺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4-4号
中标(成交)金额:215,000(元)
评审总得分:88.67(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本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6月05日 09时11分31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截止到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丹东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第七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元宝区文化路866号
中标(成交)金额:176,580(元)
评审总得分:89(分)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朝阳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第三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塔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29号
中标(成交)金额:139,670(元)
评审总得分:87.5(分)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铁岭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第九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州区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文化街28A
中标(成交)金额:132,400(元)
评审总得分:85(分)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营口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长征街哈大中路14号
中标(成交)金额:160,500(元)
评审总得分:85.8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连市、鞍山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12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2025年度(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大连市、鞍山市合计46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大连市、鞍山市合计95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30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对59个海水入侵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水质单项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5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服务要求: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由招标人组织,中标人无条件配合。 其他:采购人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12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2025年度(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合计67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合计217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38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对42个海水入侵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水质单项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5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服务要求:1、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1)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区域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2)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30d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20d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3)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1 cm20 m,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4)水位统测应测量2次静水位,第2次测量应较第1次测量提绳不少于50 cm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1 cm,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1 cm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10 m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5)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30 min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1 cm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6)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GB 50179 和SL 537 相关要求执行。 (7)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8)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9)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1 m以下,对泉水、自流井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计放置在出水水流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5 min后读数。 (10)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0.1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11)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100%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评审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经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阜新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12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2025年度(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阜新市合计31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阜新市31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15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5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服务要求:采购文件中对于003包阜新市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关于服务内容、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其他技术、服务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等方面的所有服务要求,以及关于项目履约期限、履约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标准、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及服务支持的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列出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并保证项目成果质量和售后服务达到采购文件列出的相关要求。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抚顺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12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2025年度(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抚顺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服务要求:以市为单位开展地下水水位(泉流量)、水温、水质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提交抚顺市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5年度),为地下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丹东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12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2025年度(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丹东市全地区
服务要求:对丹东市合计11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丹东市32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23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5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1、DZT 0470-2024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2、DZT 0271-2014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3、DZT 0307-2017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4、DZT 0307-2023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5、DZT 0064.2-202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6、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7、DD 2014-04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8、DZT 0420-2022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9、HYT 0314-2021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0、HJ 164-2020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1、DZT 0469-2024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朝阳市地下水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铁岭市共计12个市地下水环境监测)(2025年度(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朝阳市合计38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朝阳市71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11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2025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