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街道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江海街道星苏社区及江海街道星港湾社区的委托,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江海街道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项目概况
江海街道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 9 月 26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是借场地交易项目,交易行为与行政审批局无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海街道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SXTQC-2025091701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工业
资金来源:居民自筹
预算金额:4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400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现场地质勘察(出具报告)、图纸设计及图纸报审通过等全部费用;单元楼到电梯机房供电(含380V电表免费申报安装)、老楼连接处敲砸及修复、钢结构生产、预埋(含所有预埋件)、连廊装饰、电梯制造、运输、垂直运输、装卸(含二次装卸)、 搬运费、仓储(含临时)、保险、风险费、所有税金、报关商检、保管、就位、钢结构安装、工现场临时围挡、施工临时水电、各项施工措施、电梯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质保期内的特种设备年检费、成品保护、技术培训费等全部费用;施工现场临时围挡、施工临时水电、各项施工措施、基坑开挖及回填、电梯井道基础浇筑、防水、结构件预埋等全部费用;施工现场临时围挡、施工临时水电、各项施工措施、管线迁移及管线井施工、燃气、电力、自来水、三网迁改等工程、景观绿化及路面修复等全部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每台加装电梯的工期单独计算,自收到甲方书面的电梯加装通知起6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交付。电梯加装分批实施,具体实施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其中施工单位不得超过 1 家,设计单位不得超过 1 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这三项。(须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且,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投标企业(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供应商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员工。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则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返聘退休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书。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④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为单位的正式职工。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为投标企业返聘退休人员则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返聘退休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书。
⑤如本项目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6、供应商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供应商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7、供应商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之一即可: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含200万元,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含200万元,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如为联合体业绩除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者缺一不可。
②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含200万元,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的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业绩或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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